京华教育 / 2019-06-28
【备考】第六章重点内容,常常温故而知新
文章来源:京华网校媒体部
京华消防工程师
第六章重点汇总
第一节 熟悉人员密度计算(18 版 P96)
1.熟记办公建筑,商场,歌舞娱乐的人员密度(录像厅 1.00,其他歌舞 0.5,展览 0.75)
熟记百人疏散指标,熟练掌握疏散宽度的计算(18 版 P99)
熟记除剧场,电影院,礼堂,体育馆外的其他公共建筑的百人疏散指标,地下,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,室按 1.00m/百人
地下,半地下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按 1.00m/百人
2.熟记疏散距离指标(18 版 P99-100)
熟记厂房及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(仓库没有安全疏散距离),注意敞开外廊加 5 米,敞开楼梯间,两个安全出口之间减 5米,袋形走道减 2 米,全部设置自喷加 25%。
一二级的五种厅,2 个出口,室内到门不大于 30 米,不能直通室外或楼梯时,采用不大于 10 米的走道,全设自喷加 25%。
第二节 疏散门(18 版 P102)
1.疏散门影响应向疏散方向开启,但人数不超过 60 人的房间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 30 人时,其门的开启方向不限(除甲、乙类生产车间外)。
2.民用建筑及工厂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,不用采用推拉门、卷帘门、吊门、转门和折叠门。但丙、丁、戊类仓库首层靠墙的外侧可采用推拉门或卷帘门。
安全出口,疏散出口(18 版 P103-105)
熟记设置一个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的条件
注意:疏散出口包括安全出口和疏散门,疏散门是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门。(不包括隔间门和套内的房间门)
第四节 疏散楼梯间的适用范围(18 版 P107-109)
1.封闭楼梯间的适用范围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,除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,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。具体如下:
(1)医疗建筑、旅馆、老年人建筑
(2)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
(3)商店、图书馆、展览建筑、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
(4)6 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
(5)老年人照料设施应采用封闭楼梯间。
高层建筑的裙房、建筑高度不超过 32m 的二类高层建筑,建筑高度大于 21m 且不大于 33m 的住宅建筑,其疏散楼梯间应采用封闭楼梯间。当住宅的户门为乙级门时,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。
高层厂房和甲、乙、丙类多层厂房(还可室外楼梯),高层仓库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。
2.防烟楼梯间的适用范围(剪刀楼梯间是一种特殊的防烟)
(1)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 32m 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
(2)建筑高度大于 33m 的住宅建筑
(3)建筑高度大于 32m 且任一层人数超过 10 人的高层厂房(还可室外楼梯)
(4)当地下人数为 3 层及 3 层以上,以及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老年人照料设施,其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。
第五节 避难层(以规范为准)
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公共建筑,应设置避难层(间)。避难层(间)应符合下列规定:
1. 第一个避难层(间)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 50m,两个避难层(间)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 50m。
2. 通向避难层(间)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、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。
3. 避难层(间)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,并宜按 5.0 人/m2 计算。
4. 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。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,其中的易燃、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应集中布置,设备管道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.00h 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。管道井和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.00h 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,管道井和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;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,与避难层区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 5m,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。
避难间内不应设置易燃、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,不应开设除外窗、疏散门之外的其他开口。
5. 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。
6.应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。
7. 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。
8.在避难层(间)进入楼梯间的入口处和疏散楼梯通向避难层(间)的出口处,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。
9.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,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。
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。 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超过 2 个,其净面积应按每个护理单元不小于 25.0m2 确定。
建筑高度大于 54 米住宅,每户有一间房间靠外墙,1.00h 墙,1.00h 窗,乙级门